设计的技术含量

星期天 12.28.2008 - Posted in 工作分享, , - 4,455 views
设计方法曾经是个很尴尬的话题,因为经常看上去很美。专业人士们动手动脚折腾一大圈,出来的结果令人大跌眼镜。也有些设计师总喜欢把方法、概念吹的特神。结果导致好多人认为设计很...

设计方法曾经是个很尴尬的话题,因为经常看上去很美。专业人士们动手动脚折腾一大圈,出来的结果令人大跌眼镜。也有些设计师总喜欢把方法、概念吹的特神。结果导致好多人认为设计很简单,跟做数学题一样,拿公式公理去套,三下五除二得出定量结果。

从根源上分析此问题,做新产品肯定在满足用户需求上有创新,于是设计应该围绕创新来开展。即使是没有任何创新的产品抄袭,还会受不同公司的产品群、战略、资源等客观条件影响。也就是说,理论上做每个产品设计的基础都不同。

既然如此,那就很麻烦了。因为能总结成方法,必然没有太多的技术含量;能通用的方法,必然无法做到很深的境界。所以,只有不可复制、量身定做才能创造设计的真正价值。

比如用户研究的例子,所有的研究方法、分析方法,咱们扪心自问能有多少难度?精通业务的产品经理,不用三个月完全可以学会,而且在业务经验的支撑下,认识比我们这些只懂理论的家伙要深入的多。前不久与位在德的博士聊天,他说曾经与导师也提过,这些方法他自认为三个月就能学会,可学校非要他们做两年。

如果在评估设计经验角度考虑此问题,设计经验应该明确特定业务前提。比如网络购书,某设计师曾在XX网络书店做过X年产品设计,对国内外知名网络书店进行了X年跟踪、调查、分析。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位设计师对网络购书类产品设计经验丰富的结论。

一位朋友总结的“共性只是基础,个性才是附加值。”虽然我们学到的都是些共性的东西,但要想把事情做透,仅靠共性基础不可能,必须通过业务认识深入个性附加值。隔行如隔山,在设计领域同样通用。“作文大选、写作技巧”那是扫盲用的,有造诣的作家必然有非凡的生活体会。

说白了,互联网、互联网设计其实不算行业,也就是个专业领域。在职业生涯角度,建议同行们找准有前途的业务方向做积累,总有天会资深起来,炒概念玩方法终究只是与时俱进的过客。

此文为“立足于传统行业设计”续篇。

© 一叶千鸟(转载请留原文链接,更新于2009年08月30日17点)

17条评论 发表»

青瞳 says:

很深刻的反思。比如某些人一方面号称SEO没有太多技术含量,另一方面又故作神秘。我就不明白,没有技术含量的东西,门槛能有多高?能够通用方法解决问题,难道搜索引擎都是弱智?

设计一样,不要顶着高贵的帽子去搞下作的事情,傻子也会成长。

青瞳 says:

翻篇老帖子,引用曾经记录的几句话。
http://bbs.blueidea.com/viewthread.php?tid=2858341

“推荐喜欢用国外花纹概念做设计的人读一下《东西方纹样比较》1996年日本(成 一夫)著。中国纺织出版社出版,18块钱的书可以避免你用贞操带之类的花纹来美化你的客户。”

“喜欢套用欧洲风格,小别墅的人。请研究一下世界史及中世纪欧洲建筑风格演化,能使你把欧洲的风格更好的融合在中国农村边上。”

“再弱智的客户也比你了解自己的产品。”

“只有理想主义者才有勇气做设计师,因为理想主义者对待理想的态度是:我坚信坚持自己的理想并不是一定要实现它。”

peter says:

也赞成: 共性只是基础,个性才是附加值。
但也这样理解: 在良好的用户体验基础之上再去做优秀的产品设计~

千鸟 says:

@青瞳
还是超隐隐于网,再深论下去又该被人骂怨妇贴了,呵呵。
参考blackbug评论“创意、审美、技术,三者皆弱是菜鸟。光技术好,其他两方面都不行是熟练工;审美和技术都很好的,一般可以认为是好设计师;创意和审美很强,或者三者都很好,就是未来可能站到设计领域最上层的人。每个人都会有所侧重,有的人眼高手低,有的人技术好创意差……”

@Peter
理解不对。

丁宇 says:

同感,所以我才反对分工。就那么点事情,还故弄玄虚地搞出那么多名堂,没必要。
之前反复告诫过我徒弟:要么把代码写好,要么把视觉做精,这是硬技术;至于设计,只要你有常识,你的设计就不可能很烂,如果稍微发挥一下创意,再有好的执行力,你就可能是优秀的设计师。

另外,现在越来越觉得用户体验设计和产品设计不应该分开,如果一定要分工的话,索性把原型实现的部分分出来,而把产品设计和用户体验设计合并在一起。

老丁 says:

把设计喻为写作甚好,本来一体的东西,现在专业技术行情有点类似:

《如何写开头》
《如何写结尾》
《如何埋伏笔》
《抒情例谈》
《对话式文体的魅力》
《XXX文章赏析》

这样的东西看再多,也写不出好文章。真正的写文高手,是从骨子里去体验和感受,而不是寻求捷径。好设计不讲究套路,也不可能复制,因为创意不可能量产。

bbite says:

跟着你这样做项目,就输了

千鸟 says:

@丁宇
技多不压身,用户体验设计不可能拿出来单独说事,我一直坚持此观点。现在比较传统的做法是原型部分独立出来,比如《The Elements of User Experience》《Communicating Design》,我个人认为不独立更好,因为技术发展、从业人员平均水准今非昔比。

@老丁
好想法需要互相碰撞,但阶段性的认识也必须有过程。

@Bbite
只是启发性反思,就算90%奔着艺术品目标的项目都会失败,设计也不能没有追求。实力欠缺,做东西顶多表现乏力;态度不对,做东西便会气质全无。对理想主义者来说,输不丢人,怕输才丢人。

丁宇 says:

@千鸟: 不知你发现没有,在分工出现以前就开始做网页的,很多都不喜欢分工;反过来则非常强调分工。有趣的现象。

另外实现这块是否分工,我觉得要看情况,一般来说我反对开工,但如果根本就是个非常复杂的b/s应用,或者对js要求很高(比如bindows这样的项目),还是分出来比较好。虽说老的网页设计师一般都会些js,有的甚至还写得不错,但和专业的程序员还是有差距。

千鸟 says:

@丁宇
老话题了,不能为了分工而分工,人越少越好只是理想状态,关键责任到位没有冗余。看需求,某些产品需要高档的视觉(高标准表现设计),某些产品也需要高端的交互(高标准行为开发)。

纯概念、理论的东西不建议分。(其实本文也不是说分工)

武痴林 says:

其实道理就是,有九阳神功护体,学乾坤大挪移自然水到渠成。
招式不是不重要,关键得有相应的内力才能出效果,这也是中国武术“一力降十会”的大前提。

CK says:

@武痴林
很赞成你的提法,很多不是从事的朋友问学设计什么最重要。我理解的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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